韓國偶像團體「東方神起」有天、在中、俊秀等3名團員,日前向SM娛樂經紀公司提告要求解約,
代表3位成員的世宗律師事務所3日發表聲明,指決裂原因主要是長達13年的不平等合約,並非化妝品代言一事,
也再度掀起韓國經紀公司「非人待遇」爭議。
行程過滿身心俱疲
聲明中指出,自2004年出道以來,東方神起簽下為期13年的合約,但其中並不包括2至3年的兵役;
加上1年只能休假1周,成員每天只能睡3、4個小時,為了到日本、中國發展,過度安排的行程,令他們身心都達到極限。
賣50萬張才有錢領
3位成員怒吼:「我們不想成為公司賺錢的工具,只想獲得應得的待遇。」他們指出,合約中規定專輯銷售未超過50萬張,
團員一毛錢也領不到,超過後可獲千萬元韓幣(約26萬6930台幣)酬勞,這項規定今年2月才修改為專輯銷售額的0.4%至1%,
但仍低得可憐。
想解約但不想解散
他們澄清,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,只是不想再屈服於不平等合約。SM娛樂經紀公司股價受此影響,
昨天一開盤便大跌14%,市場觀察家也認為,團體若解散,對海外市場將有重大影響。
以上轉自奇摩新聞
挖哩咧..SM也太狠了吧...雖然早已知道SM很夭壽
但是居然這樣對待神起...真的是太過分了
一年只能休息一周...又不是機器人...神起在日本也有很多通告
這樣不會太操了嗎
而且SM靠神起賺了多少錢阿...
酬勞居然還很少...雖然神起在亞洲很紅...
但是成名的背後卻是如此辛酸阿~~
東方神起~加油~동방신기~Fighing!!
不管怎樣我都會支持你們的!!
我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阿~~~
希望你們能夠盡快解決令你們不愉快的事....我想要看到你們開心的笑...開心的工作!!